信息化教育在特殊教育中的应用原则

时间:2016-11-17浏览:设置

1 、补偿性原则:“正确运用缺陷补偿理论  

“缺陷补偿理论认为任何人在一个方面出现缺欠,将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方面得到补偿”[3]。比如:听力残疾儿童,由于先天或后天原因部分或全部丧失语言和听力能力,为了补偿他们在听觉上的障碍,就需要加强他们的视觉观察力和头脑分析能力;视力残疾的儿童由于丧失了视觉能力,因此要加强他们在听觉和触觉上的能力。因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时应该特别注意体现补偿性原则。我们可以在听力残疾儿童的教学中较多地运用表现实景的影音文件以及生动、略带夸张的动画和丰富多彩的图片,形象、真实地突出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在教学过程中对于那些用不能用语言(手语)表达清楚,而又非常重要的知识点,利用教学软件等手段来完成,既回避了繁琐教学语言的重复无效的使用,又使学生利用视觉直观地获得所学内容的信息,从感性上对新知识有了认识,从此攻克语言障碍这一难点。在盲童教学中利用他们听觉的发达,对于难于理解的景物描写可以通过播放表现这种情景的音乐来刺激学生的想象能力。补偿性原则使信息技术在教学中应用显得更加必要和合理。

2、 直观性与抽象性相结合的原则  

特殊教育教学是以形象直观为其特点的,但是直观的感性的教学只能产生表象认识,知识的掌握还必须从大量直观材料中去提高、概括和抽象,以上升到理性认识。因此,在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中注意将直观性与抽象性紧密地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3、 科学性、技术性、艺术性相结合的原则  

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活动,主要是对一些已有的材料重新组织,编制成教学软件和相应的素材库,它们是记录、存储、传输教学信息的载体,是按照教学大纲编制的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和严格的科学性。科学性是检验教学效果标准的基础,技术性是保证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条件,艺术性是为科学性和技术性服务的。三者有机地结合能够使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在教学中体现出无穷的魅力。例如:网络教学是现代教育技术手段中最年轻的技术,在特殊教育领域合理地应用互联网的优势,会使我们的受教育者超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鼓励和帮助有特殊需求者回归主流社会。

4、 正确把握信息技术的使用尺度原则  

在特殊教育教学中运用多媒体能增强教学吸引力,提高课堂效率。但凡事要讲个“度”,过犹不及。多媒体技术虽然拥有很多优势,但不可能是包医教育“百病”的灵丹妙药,所以那种期望用多媒体技术代替教师作用的想法是不切实际的。如果一节课的教学内容全部运用多媒体,教学重点就不会突出,学生也容易产生厌烦或逆反心理,学习效果就会受到影响,多媒体技术在课堂教学的应用就会失去应有的价值。



资料来源:http://www.ceiea.com/html/201603/201603301015286324.shtml

编辑:冯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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